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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30 21:15
  • 来源:潮南区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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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领导分工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公告、公示类3条,其他规章文件类3条,领导同志活动类16条,财政预决算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内容还不够全面。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以下几点努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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