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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30 21:30
  • 来源:潮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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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丰富载体、强化监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主动、及时、全面、权威发布财政工作信息,营造促进潮南财政事业发展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采集发布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区工作的信息及亮点,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将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及时分解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任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系统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各阶段建设任务。

  (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受理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申请渠道。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检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和工作规范,推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不够,主动公开信息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持续深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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