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潮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全局司法行政队伍依法行政,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再上新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潮南区司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分管领导抓落实、抓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多次在局有关会议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强调。
(二)及时更新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一是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汕头市潮南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潮南区《广东法律服务网省级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潮南区《广东法律服务网服务事项指南》和《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等。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在市局网站、汕头司法公众号、潮南政法委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公开信息稿件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抓线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名,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2021年,我局主动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系统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各111条(其中公告、公示29条,财政预决算公示2条,政务动态80条,工作报告1条,政府集中采购16条,其他1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公告公示、重要政务活动、经费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系统)、汕头司法微信公众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潮南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在网上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司法局公告、公示栏等传统方式公开;三是通过电视台等媒体,主动报道重要公务活动等信息;四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潮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提供不主动、不及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信息搜集存在一定困难。
下一年度,潮南区司法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市潮南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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