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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9 15:3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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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及潮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力度,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等进行传达学习;开展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二十大精神。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最大的“国之大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学习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部署战略有关内容,紧紧围绕推动法治汕头建设等方面做好服务,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潮南实践,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潮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鲜明政治导向,厚植为民情怀,担当历史使命,抢抓机遇、踔厉奋发,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潮南。强化宣传引导,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派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培养生态道德和环境友好型行为,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指导法治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健全党支部学法制度,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学带动作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法全面履行生态职能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强化局内部法治学习,领导班子做好表率,带头钻研。线下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法治学习培训班,局所有在编人员均完成40个学时的年度学法并通过考试。线上组织执法骨干参与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班。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活动,参与线上学习答题,选派执法骨干参与执法比武,参与案卷评审,以考促学,以学促干。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围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六进”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派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课堂、专家讲座等,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与解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持续增强;同时,充分发挥公众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途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持续增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稳步提升,推动建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体系。

  (二)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区委深入实施“善治稳区、产业强区、改革兴区、融通活区、惠民立区”工作部署,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部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要求,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在汕头、潮南投资兴业更舒心、更省心、更有保障。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坚持制造业当家,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工作要求,针对区政府设立电子工业园区推进电子产业发展的思路,我局积极献言献策,从园区选址、入园企业门槛、环保手续办理、需省市予以支持的事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针对部分行业增资扩产需求,我局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在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积极为企业完善手续寻求解决思路。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把好项目准入关,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提高环评文件质量,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6个,核发排污许可证61张(含变更、延续)。三是积极推进专项债项目、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服务,主动靠前,优化服务。主动联系区发改、财政等部门,对项目环评类别进行梳理,界定环评类别,发文督促指导;开展现场指导,将生态环境的最新政策传达到企业,向企业讲解行业环保准入手续,指导项目管理单位优化选址选线,避让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结合项目开工时间,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环评工作,为项目依法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四是推进园区企业环评审批服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印染园区新增产业的指导,召开拟进园区企业环评审批服务指导座谈会,指导调整产业结构,确保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五是建立环评服务台账,定期跟踪项目环评工作进展,及时调度、动态更新,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六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将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纳入审批流程,明确技术审查时限,加强各相关审批事项工作的衔接,不断提高环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对标先进地区,实施环评审批时限再提速,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由原先的8个和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当日办结。

  (三)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严格执法。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网上信息填报系统的及时填报,不断推进环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符合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查,安排布置办证换证工作。二是不断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纵深发展。深化“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模式。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联办涉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协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我局与公安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加强沟通,发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联合办案,由公安部门负责控制现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现场取证,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派出所或治安大队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实现信息共享;对敏感区域的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并落实环境监测站加班加点对现场提取样品进行监测,能当天出报告的当天便出报告,第一时间将《监测报告》等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实现办案和移送环节畅通无阻,提高办案效率。2023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4宗,处罚金额568.09391万元;其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11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宗。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及时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信息录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指导意见及要求,强化执法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对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注重信息公示的时效性,按时保质完成执法信息填报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推行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流程,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决定更合法、更公平、更公正。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专项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到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中,有效提升法制审核工作的质量,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的审核提供合法性保证。

  (五)提高依法化解矛盾水平。坚持人民至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狠抓初信初访办理提质增效,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现有突出环境问题,力争持续实现“两个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善信访投诉机制,推动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生态环境。2023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592宗,理结586宗,理结率98.99%%。2021年央督期间,潮南区共接到信访交办案件43件,已全部办结。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够深入。目前正处于练江综合整治的攻坚阶段,上级部门督察要求生态环境部门采取更加严厉、更加强硬的执法手段,对执法效率和执法期间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迫于压力,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如行政指导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手段运用不熟练,说理性执法运用较少等问题。

  (二)环境能力建设不足。面对“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但仍存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队伍断层现象明显的问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年龄偏大,法学类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的人员较少,运用自动化、科技化手段开展环境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监测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培训不足,无法满足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执法及监测工作的新要求。

  (三)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完善。环境监管网络化责任落实不尽到位,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效率不高,生态环境领域“大监管”新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构建。目前我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各级网格长特别是镇街、村居二级网格无法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环境监管职责,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依然无法实现。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监管治理能力、科技水平还亟待提高。

  (四)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还需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任务繁重,集中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机会较少;此外,组织开展全区性普法宣传活动较少,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不强,营造社会整体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有待推进。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实现新突破,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和美富裕新潮南提供绿色法治保障。

  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并根据各行政执法领域自身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实际强化对现有执法人员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更新执法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注重平和理性文明执法。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以及上级组织的培训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抓好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

  四是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执法与普法结合,监督与帮扶并重,依托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法律法规解读和以案释法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和专题法律培训班,不断提升企业和企业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解决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公众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途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体系,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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