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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金融服务:专项贷款项目办理流程
  • 2024-05-30 15:5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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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批及发放贷款银行根据专项贷款项目准入条件,独立开展客户筛选、尽职调查、项目审查工作,向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2.专项贷款项目准入审核,银行可选择在贷款发放前或者贷 款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纳入专项贷款的项目资料报送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审核。

  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审核银行送达的贷款项目资料,到借款企 业核实情况并面签相关文件,收取担保费后,向银行出具《担保 确认函》(或同质文件)以及该贷款项目纳入风险补偿金支持范 围的确认函(或同质文件)。对于贷款放款前报送的项目,粤财 普惠汕头担保原则上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准入审核工作。 对于贷款放款后报送的项目,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原则上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准入审核工作。

  3.贷后管理

  银行原则上须在专项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合同、借款借据等复印件送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存档。银行负责专项贷款项目的贷后管理工作,银行对贷款项目情 况进行实时监控,如银行将专项贷款项目列为非正常级别,须及时书面通知粤财普惠汕头担保。

  4.不良贷款项目处理

  (1)粤财普惠汕头担保代偿

  专项贷款项目发生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以上,银 行可书面通知粤财普惠汕头担保代偿,并提供申请代偿的书面资 料。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原则上在收到银行代偿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批,向银行支付代偿款。

  (2)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及支付

  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受理银行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资料,原则上 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加具意见,报送潮南区财政局后原则上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拨付至申请银行。

  (3)追偿工作

  粤财普惠汕头担保代偿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须向粤财普惠 汕头担保出具代偿证明。粤财普惠汕头担保向借款主体及相关保 证人追偿。银行就其余不良债权(含风险补偿金提供风险补偿的 债权份额)向借款主体及相关保证人追偿。每笔追偿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追偿费用后,按原代偿比例返还风险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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