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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9月25日)
  • 2021-09-25 18:0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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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D202108310049

投诉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西沟批发市场大门外的水沟长年被污染。

汕头潮南

投诉反映的水沟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西沟村水产市场旁边,上游途经东沟、上西沟等村,下游流往汕尾社区。经现场察看,水面有零星漂浮物,散发轻微异味,周边区域有少量生活垃圾堆积,现场快速检测水体COD数值为13mg/L,氨氮数值为8mg/L,其中氨氮数值超标。

部分属实

9月1日,峡山街道当天组织人员开展清漂工作,对沿沟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并紧急调配2台抽水泵,在该水沟开展抽水作业,将沟内积存污水抽入就近污水管网,至目前水位已明显下降,同时加强水产市场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对沟边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减少对水体环境的影响。
  为彻底解决污水入沟的问题,峡山街道落实承建方加快西沟水产市场改造进度,并积极联系雨污分流设计单位对该片区进行初步设计,制订专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持续推进,争取今年12月20日完成建设。
  目前,该片区雨污分流增补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正在做工程概算并进入工程会签会审阶段。

阶段性办结


2

X2GD202108310036

举报:1.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七陂村庆春路北与陈店鸭谭交界处(即七陂村久能电子厂后至东面)村民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入农田;2.在万兴桥北50米处(即周延池海绵厂后面)农民将将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入农田;3.在七溪村大溪西的十二亩北畔村民围墙倾倒建筑垃圾。

汕头潮南

土壤,生态

1、七陂村庆春路北与陈店鸭谭交界处是一条农田机耕路,长80米,宽3米。2018年前后,个别村民将一些建筑废土倒在机耕路面上,造成部分机耕路段被建筑废土填高,群众农事备耕不方便。
  2、在万兴桥北50米处:2017年,七陂村个别村民对自建房的建筑废土偷偷运到此处倾倒,镇村二级虽多次制止仍有不自觉的村民进行偷倒;2018年,镇村组织进行清理搬运,但清理不够彻底,没有全部种植农作物,造成该处长出杂草。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测绘大队实地测绘,该地类为一般耕地,占地面积0.73亩。
  3、七陂村大溪西的十二亩北畔村民围墙处被村民倾倒建筑垃圾发生在2016年前,仙城镇村二级虽多次制止仍有个别不自觉的村民进行偷倒的现象,之前也组织过整改但不彻底,现场核查时建筑废土上已全部长出杂草。

部分属实

1、仙城镇已出动勾机和东风车将覆盖填高的建筑废土全部铲除载清,将建筑废土搬运至区指定的受纳点进行处理,恢复机耕路的原貌,保障群众农事备耕需要。
  2、仙城镇出动勾机和东风车将耕作层表面的建筑废土全部铲除载清,至9月7日已完成复种番薯。
  3、仙城镇已出动四台勾机和6辆东风车按比路面更低的标准将倾倒的建筑废土全部铲除载清,至9月11日完成十二亩北畔于耕地复种番薯、香蕉,同时,设立警示牌志和进行围蔽,防止再次出现建筑废土堆放情况。

阶段性办结


3

D2GD202108310010

陇美村的华东北路旁的变电站距离村居住区距离近,有辐射影响,变电站环评造假,没有找距离变电站附近的居民开展公众参与评价。

汕头潮南

辐射,其他污染

经了解,该变电站位于峡山街道华桥村内,与陇美村相邻,业主单位为区供电局。本工程变电站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线路沿途监测点的工频电磁场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输变电频率为0.05kHz时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由汕头供电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经汕头市环境科学学会评估,经公众参与和网上公示,并上报汕头环保局审批,取得环评审核(汕市环辐建【2011】017号),2012年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汕市发改【2012】352号)。

不属实

9月1日,峡山街道相关领导到陇美村召开干部会议,要求全力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并已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工作。
  9月3日上午,潮南供电局请广东省电科院到该变电站对电磁辐射进行测试,本次测量分别选取变电站门口、变电站围墙5米、10米处以及距离变电站最近的民居门口等具有代表性的测量点,测量结果为电场强度最高值141.3V/m,磁场强度最高值0.1482μT,其中最近的民居门口点位电场强度最高值22.98V/m,磁场强度最高值0.0483μT,远低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输变电频率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低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低于100μT,本次辐射测量结果合格。
  9月3日下午,峡山街道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对变电站周边的村民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告知其此次测试结果,消除公众忧虑,使公众对变电站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也另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变电站辐射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已办结


4

X2GD202109010079

举报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秋风村前任村书记在我村一级水源地秋风水库附近,大路埔废弃石场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在中午过后开始倾倒垃圾,每天倾倒几十车,多的时候上百车,倾倒每车垃圾收取800元-1200元不等。倾倒的垃圾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资源。

汕头潮南

土壤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副区长杨晓同志包案,由两英镇、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城管局、潮南区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进行核查处理。
  1、该废弃石场位于秋风水库东侧,离秋风水库库区约270米,经进一步校核,位于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陆域),2006年10月报原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该石场迁往大帽山矿区,原石场关停。废弃石场旧址自然形成一水坑,现场未发现水坑外溢和渗透的情况。
  2、该石场被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情况属实,未发现被倾倒生活垃圾。
  3、举报人反映倾倒每车垃圾收取800元-1200元的问题,经两英镇纪委监察办调查,尚未发现秋风村委会和玉石经联社有向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收取倾倒渣土费用的情况,也尚未发现秋风村干部利用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倾倒渣土谋取私利的情况。
  4、9月2日和3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分两次分别对秋风水库共选取5个取水点采样进行溶解氧、COD、氨氮、总磷监测,经检测,5个取水点采样监测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经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石场水坑及周边土壤12个取土点采样监测10项指标均没有超标,没有重金属污染。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倾倒建筑垃圾严重影响水库水资源的情况。

部分属实

9月3日上午,市信访案件组、潮南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现场督导,落实两英镇对石坑周边进行清理平整,并植树复绿,对石坑入口处进行围挡封闭,同时设立警示牌,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止发生再次倾倒建筑废土现象。
  9月4日,已完成现场围挡、平整和警示牌设立工作;
  9月6日上午,已完成香蕉树种植工作,实现复绿。
  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对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在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渣土行为启动立案调查。
  9月8日,广东大禹水利建筑有限公司已着手开展废弃石场内建筑渣土清理工作,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阶段性办结


5

D2GD202109020042

成田镇后坪村村民反映1、投诉反映原村委书记游某十年多破坏该村生态林地,毁林造木;2、村委书记游某填埋了松柏山塘水库,导致水库生态功能下降,下游农田未能得到灌溉。

汕头潮南

生态

1、投诉反映原村委书记游某十年多破坏该村生态林地、毁林造坟的问题,此前成田镇已对原发现的生基土体已进行平毁并复绿。接到举报线索后,成田镇再次组织执法队伍进行全面巡查,该区域现场暂未发现生基土体。
  2、成田镇后坪村松柏山塘系小容量天然水塘,坝长45米,坝高13米,坝顶宽度4米,均质土坝,最高总库容2.8万立方米,可灌溉面积65亩,松柏山塘在此之前有过多次维修,主要是加固迎水坡、修复放水涵管,但因松柏山塘主体年久陈旧,坝体仍然时有渗漏,加上自2020年以来,潮南区降雨量严重偏少,且因库底自然淤积,致使水库蓄水量急剧减少,因松柏山塘库容小,后期山塘已经长期处于无水状态。近年来,随着雨水不断冲刷堆积,部分淤泥堆积在松柏坑山塘库底,现场调查时松柏山塘内外及附近区域有杂草生长。
  松柏山塘下游的农田灌溉主要依靠松柏山溪和山泉水,“下游农田未能得到灌溉”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9月5日上午,成田镇已组织钩机等对松柏坑山塘周边的杂草进行清理,对松柏山塘库底的淤泥进行清理整治。9月6日下午已完成对松柏山塘及周边区域的清理整治工作。
  9月5日-6日,成田镇组织执法队伍分别对松柏山、黄枝洋、后篮山、毛兰山进行全面巡查,现场无发现新生基土体。
  下一步,成田镇将落实镇、村两级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处理毁林造坟行为,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已办结


6

D2GD202109020007

井都镇神山村村民反映几千亩生态林严重遭到破坏,建设了一个大型养猪场臭气熏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地倾倒,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曾经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汕头潮南

大气,生态,土壤

1、经全面巡查,没有发现举报区域存在生态林遭到破坏现象,群众反映的大型养猪场系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兴公司”)在建的汕头神山北欧农场项目。“德兴公司”上南养猪场部分猪舍因国家重点项目汕汕高铁350项目建设需要被征用拆除,“德兴公司”为继续发展现代化生猪规模养殖需要,于2021年3月向井都镇政府申请使用神山社区高速南洋135亩集体土地作为汕头神山北欧农场项目设施农用地。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校核,上述135亩集体土地用地范围地类全部为园地及耕地,不涉及林地,且在租给“德兴公司”前一直为农户种植蔬菜。目前该宗设施农用地已完成备案手续,正在施工建设中尚未投产。根据9月4日下午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对该汕头神山北欧农场项目边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现场臭气浓度<10(标准限值为60),低于检出限,边界未闻到任何异味。
  2、经调查,系“德兴公司”因建设需要,在该建设工地内临时堆放了部分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建设工地外道路边生活垃圾堆积问题,是因工地部分施工人员以及周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没有自觉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导致出现随地抛投、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3、经查询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12345投诉平台,均查无“几千亩生态林严重遭到破坏,建设了一个大型养猪场臭气熏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地倾倒,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类似信访件或投诉件。

部分属实

9月3日上午,井都镇已落实德兴公司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强对建筑材料堆放以及工人生活垃圾的清理管控。
  9月4日和5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联合井都镇对井都镇辖区内禽畜养殖场所开展实地突击排查,没有发现存在违规养殖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对井都镇辖区内6个禽畜养殖点位边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9月6日,井都镇继续组织加大全域环境卫生巡查清理整治力度,重点督促各在建工地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及废土清运,加大对禽畜养殖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禽畜养殖企业完善治污防污措施,同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接下来,潮南区将继续落实井都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落实各在建工地做好建筑材料规范堆放以及建筑废土清运,督促引导各禽畜养殖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治污防污措施,确保合规经营,全力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7

D2GD202109030095

反映:1、晓升中学旁北环路路边夜间总是有人唱歌、直播,影响学生学习休息。2、东溪村东溪小学前面的河床污泥淤积严重,无人清理。3、陇美至溪南段练江河床被倾倒建筑垃圾、宰杀动物的内脏,臭气严重。4、陇美村雨污分流没有改造彻底,有的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大雨天污水倒灌。

汕头潮南

噪音,土壤,水

1、峡山大溪经综合整治后,水质明显改善,尤其是2020年碧道建设后,峡山大溪沿岸景观明显提升,该地方成了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经了解,近期个别村民利用流动音响饭后自娱自乐,有时音量过大产生扰民行为。
  2、东溪小学前的涵肚溪及右侧的水沟(新沟)已于2018年进行了清污整治。经现场察看,水质观感良好,现场进行快速测试,COD数值为10mg/L左右,氨氮数值为1mg/L左右,水质正常。
  3、经现场察看,陇美至溪南练江堤段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宰杀动物的内脏等情况;
  4、陇美村因集体经济薄弱,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尚未全面覆盖。

部分属实

1、9月4日下午,峡山街道巡查发现北环路东升桥旁空地上存在一块小型投影幕,已立即进行拆除。9月4日晚上,峡山街道巡查发现一群众携带移动音箱在一空地上唱歌,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做劝导教育工作。9月5日-7日晚,继续强化该区域的巡查监管,昨天未发现噪音扰民行为。
  峡山街道已在周边设置禁止噪音扰民的温馨提示牌,并加强对群众的宣教力度。
  2、峡山街道已落实属地东溪村委会及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溪河管养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溪河水质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压实“河长责任制”,健全辖区河溪定期清淤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水体管养。
  3、峡山街道已落实对峡山街道练江堤段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强化个别堤段的管理措施,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峡山街道将继续加强陇美村雨污分流查漏补缺,及时消除存在问题,雨污分流增补工程已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工程概算,并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工程会签会审。     

阶段性办结


8

D2GD202109030068

反映是在该街道经营了10年的塑料生产企业,自2018年以后潮南区环保部门不再进行全区的环评审批,因此企业没法继续生产。希望环保部门指导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继续生产。

汕头潮南

其他污染

交办线索中“司马霞山街道”实为潮南区司马浦镇,峡山街道;经核实,近二年来有个别群众有通过口头咨询方式了解塑料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问题,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均及时指导回应。潮南区自2018年以来共审批174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包含3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存在“自2018年以后潮南区环保部门不再进行全区的环评审批”的情况,经峡山街道办事处、司马浦镇政府组织摸查,尚未发现有同类诉求塑料生产企业。

部分属实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该件包案领导,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会同峡山街道办事处、司马浦镇政府及潮南区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等部门成立专班开展核处。
  9月5日上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组织召开第8批55号交办案件专班会议,研究落实信访件调处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企业申办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相关指导意见。一是建设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包含塑料产业指导要求)。二是建设项目需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三是建设项目需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符合有关编制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人可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然后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版送(或邮寄)到潮南区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也可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514756486987X4440113106002)查询。

已办结


9

X2GD202109030020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茆港村村民举报,茆港村党支部书记郑某私自在茆港村老学校旁毁耕田填池塘,破坏生态环境,填平池塘后,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暗中将填池塘所扩张的宅基地大量卖出给村民。
 
  2 、郑某利用职权之便非法出卖集体土地,把本村的农田耕地私自偷卖给北洋村村民黄某国,现已建筑成楼房,村委会开单据仅仅卖1亩多土地,实际却割去三亩多土地。

汕头潮南

生态

1、举报所述地点“茆港村老学校旁”在2019年前确实存在一池塘,该地点地类为:河流水面,面积2.8亩。因发生过小孩在该池塘不慎溺亡,茆港村村民多次到村委会要求消除该安全隐患。经茆港村委2019年2月20日“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填平该池塘,消除溺水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该土地茆港村委会未作安排利用,现状为村民耕种,现场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经测量,目前约0.4亩被村民种植香蕉。
  2、经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举报所述地点位于草池尾洋,属北洋村、茆港村、溪尾村三个村交界处。茆港村于2009年5月10日经“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将草池尾洋1.38亩土地给予北洋村民黄伟城(黄振国儿子)使用,同年12月14日,收取金额11万元,收据编号0157691。同年,黄伟城在该点建成一栋二层厂房(面积0.97亩)。2008年地类: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地类:建设用地。黄伟城并在厂房周围建围墙,围墙范围内占地面积(包括厂房)共3.25亩。同时,现场发现厂房周边搭建有临设铁皮屋,面积0.29亩,地类为耕地。

部分属实

1、陇田镇对存在的少量建筑垃圾已清运并复耕完毕,落实茆港村做好村务公示工作,消除村民误解,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予以澄清,并对该地丢荒情况进行整改复耕。
  2、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已于2021年6月3日对汕头市潮南区陇田城兴针织厂(经营者:黄伟城)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南)(2021)87号】。9月4日,陇田镇落实茆港村、北洋村对该点位的围墙及0.29亩违建(铁皮)进行清拆,至9月8日晚19时,茆港村、北洋村对该点位的清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复耕。

已办结


10

D2GD202109040028

反映河陂村峡新公路路边(康百PP文具厂旁边)的无名印染厂的烟囱每天排放废气,废水直排峡山母亲河,此外,该印染厂燃烧煤炭,对周边的村民造成影响。

汕头潮南

大气,水

9月7日接到举报件后,包案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峡山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排查。经查,在桃陈居委对面有一家名为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周振桂,地址为潮南区峡山泗联河陂沿河路35号,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557312706Q),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514557312706Q002P)。主要从事布匹定型项目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定型机2台、磨毛机2台,配套生物质锅炉1台。该厂环保手续齐全,有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该厂已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信息管理系统。
  经查询,除本次中央环保督察9月5日交办的第九批119号举报件中有涉及到该厂外,近两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没有接到关于该厂的投诉,没有发现“多次向政府反映无果”的情况。
  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厂定型废气经喷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检查人员在该厂厂区及周边排查,没有闻到烧焦臭味,抽查该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监测结果显示该厂锅炉废气和定型废气达标。9月8日,该厂经营者决定自行停产,对厂内设备及锅炉进行检修,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跟踪和帮扶指导该厂的整改工作,待该厂复产后将组织对其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待该厂复产后,潮南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将组织对其废气进行监测,发现违法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

已办结


11

X2GD202109050102

反映两英镇凤华村党支部书记邱某平建造两栋厂房,加工丙伦乙稀废料纱,产生废气,严重污染环境,对周围村民及附近小学学生身体产生严重影响。反映邱某平于2020年9月份在没有政府全法征地手续情况下,将达埔山果园毁掉挖土出卖,在南港堤下及草池洋农田挖沙出卖,并从外地运来泥浆填满。2020年9月份特批5亩田地给村民邮某荣开挖新鱼。自1999年上任以来,与亲兄邱某洪、堂弟邱某联 (村治保主任)合作,在村山地毁林造坟卖坟,夫妇俩人于2009年及2013年在村地干岭大石山建造两处活人墓生基。

汕头潮南

大气,生态

1、举报人反映两栋厂房是风华村委会原风老经联社规划安排给村民邱锡财使用的厂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年4月,该村委会在老电房洋规划安排土地面积8.92亩给村民邱锡财使用,并于1998年4月30日收取其地皮款197446.94元,收据号码为066987。邱锡财于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在该位置动工建设厂房,未批已建围墙内厂房用地面积8.92亩。目前个体工商户邱赛花和刘庆忠各租用一间厂房。邱赛花为风华村村民,于2021年6月21日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514MA56LXWA19,租用厂房用于面料纺织加工,生产设备有织布机9台。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个体工商户织布生产项目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9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个体工商户织布生产项目没有生产,未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
  刘庆忠籍贯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安丰塘镇,租用厂房从事生产丙纶FDY长丝,生产设备有聚丙烯拉丝机器3台,生产原材料为聚丙烯;没有办理工商、环保等相关证照。
  2、关于邱建平将达埔山果园毁掉挖土出卖,在南港堤下及草池洋农田挖沙出卖,并从外地运来泥浆填满的问题。经调查,2021年9月7日,区、镇执法人员到涉事地点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有挖土及挖沙作业人员和机器,据风华村干部反映,涉事地点位于2020年区政府统征工业用地范围内,因山地平整需要,风华村将山高的地方挖土填整到山低处,并对征地范围内多个鱼塘进行清淤,淤泥被清理后临时堆放在该村草地洋一个池塘内,占地面积约25亩。2021年8月18日,经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取样检测,淤泥临时堆放处总砷、镉、六价铬、镍、铜、铅、总汞、锑、钴、钒等各项指标均没有超标,没有重金属污染。2021年9月3日,风华村委会已对草地洋淤泥范围进行围闭、设置警示牌和沙土覆盖,并落实专人管理,防止外来偷倒淤泥和消除安全隐患。举报内容是因群众不了解风华村配合区政府统征该村工业用地,开展“三通一平”和清淤工作而造成误解。
  3、关于邱建平特批5亩田地给村民邱玉荣开挖新鱼的问题。因邱玉荣原约10亩鱼池位于2020年区政府统征工业用地范围内,为配合区政府征地工作,风华村委会研究同意将邱玉荣原鱼池内鱼苗迁移到位于风华村崎西洋的鱼池内。经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执法股和测绘队对崎西洋鱼塘进一步测绘核实,该处实际面积为1.61亩。
  4、关于邱建平与亲属在村山地毁林造坟卖坟,邱建平夫妇俩人于2009年及2013年在村地干岭大石山建造两处活人墓生基的问题。经调查,风华村“大溪畔”和“地干岭”山地上共核实造坟点35处(108穴),面积合计6479平方米,以上108穴坟墓是邱建平任两英镇风华村党支部书记及经联社主任期间修建形成的,其中106穴属于2015年因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征地范围内需要迁出老祖坟坟主建造形成(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建造);2穴是风华村村民邱楚成在2009年8月和2013年6月为其本人及其妻子建造形成,现场占地面积132平方米(分别为42平方米和90平方米)。

部分属实

1、9月6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向邱赛花(个体工商户)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在2021年9月9日前完成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邱赛花个体工商户已于9月8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
  2、9月7日,因经营者刘庆忠为无证无照经营,区工信局根据“散乱污”管理有关规定,当天将该厂纳入“散乱污”数据监管平台,并责令其关停取缔。9月7日,已对刘庆忠厂房实施断水断电措施,截至9月8日下午,厂房内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全部拆除及清理。
  3、9月9日,两英镇针对刘庆忠丙纶FDY长丝生产工场产生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对周边居住村民、学校教职工多方进行走访,共走访村民8人,学校职工3人,经走访,接受走访周边村民及学校教职工均反馈没有发觉涉事工场有明显的废气排放,没有对他们日常生活和身体造成影响。
  4、9月9日,对邱锡财未批已建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向风华村委会发出《整改通知》。
  5、9月9日,已对核实为邱楚成及其妻子位于风华村地干岭的2穴生基进行平整复绿。

已办结


12

X2GD202109060108

来信反映:溪南村书记、乡长利用威逼利诱强制性手段占用乡民耕田用地非法经营无牌照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无证、不合格、重污染,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很严重,周边村民住宅反应每天都要关着窗户,因为灰尘非常大,噪音非常大,味道非常刺鼻,污染非常严重。2020年12月曾向纪委举报至今没消息。

汕头潮南

大气,水,噪音,生态

1、溪南村为陈店镇美南社区的口头称呼,经排查,美南社区辖区范围内只有一家预拌砂浆站,位于陈店镇美南社区廖厝洋坊,系汕头市潮南区和畅预拌砂浆有限公司(简称和畅公司)。和畅公司已于2020年3月27日由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洪继生;2020年5月8日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该公司的投资项目备案;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取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汕头市潮南区和畅预拌砂浆有限公司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潮南环建复〔2020〕15号)。该预拌砂浆站于2020年2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进入投产、试产。
  经测绘,该公司用地6.49亩的地类为:1.34亩建设用地(系2014年变更),4.86亩耕地(水泥埕硬底化2.91亩;其余1.95亩属2014年以前历史违法违规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0.29亩其他农用地。经查,美南经联社于2020年2月通过陈店镇“三资交易平台”将廖厝洋坊的1.43亩临设租赁给洪继生使用;和畅公司与美南经联社协商,美南经联社同意将该位置其他临设1.97亩借给该公司,在用地手续完善后作为生产配套用地,该公司擅自进行翻搭;和畅公司自占用3.09亩。和畅公司尚未取得用地手续,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经陈店镇纪委调查,尚未发现美南社区村干部威逼利诱强制性手段占用的情况;根据和畅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股权书等资料,尚未发现美南社区村干部有参股该公司经营。
  2、9月7日至9月11日多次现场调查时,该预拌砂浆站没有进行生产及建设。该站厂区内全封闭式进料仓目前处于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备用柴油机尚未投入使用,搅拌机清洗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利用排水沟已建设完毕,厂区四周未发现该司设立入河排污口。经查,该公司在施工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时确实出现过扬尘和噪音问题。在案件工作专班调查期间,对周边居住村民多方进行走访,接受走访的村民均反馈没闻到异味和听到噪声。

部分属实

1、对被水泥埕硬底化2.91亩耕地,于9月7日开始拆除硬化水泥地面,并清理堆放的材料和地上施工设备,至9月11日已全面清拆完毕并复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95亩用地,根据《汕头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汕自然资发〔2021〕69号)的规定,已纳入市级监管;对0.29亩其他农用地,已进行平整复耕。
  2、对汕头市潮南区和畅预拌砂浆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建筑集团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陈店镇政府依法立案调查,于9月11日做出行政立案决定并发出《调查通知书》。
  3、落实陈店镇政府、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等相关单位加强监管,要求汕头市潮南区和畅预拌砂浆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4、经陈店镇9月9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美南社区对出租用地没有进行跟踪管理,致使和畅公司出现占耕地建设,责令美南社区停止蔡应辉治保会副主任(时任美南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拟对美南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蔡喜坚立案审查;拟对时任美南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蔡应辉监察立案调查。

已办结


13

X2GD202109060045

来信反映: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桃陈村桃陈对面有一家印染厂,每天释放出一种烧焦臭味,烟囱每天都排出毒气,严重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多次向政府反映无果。

汕头潮南

大气

检查人员在桃陈居委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桃陈居委存在印染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在桃陈学校向东方向有一烟囱,经核实,该烟囱是一布匹定型厂设置的,该厂属地为泗联居委河陂村,与桃陈居委相邻,名称为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法定代表人周振桂,注册地址为潮南区峡山泗联河陂沿河路35号,该厂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557312706Q),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514557312706Q002P)。经查,该厂主要从事布匹定型项目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定型机2台、磨毛机2台,配套生物质锅炉1台,使用生物质燃料。该厂没有配套印染和印花工序。该厂定型废气经喷淋+静电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经查询,除本次中央环保督察9月5日转交的第九批119号举报件与本次投诉类似外,近两年来,潮南区生态环境部门没有收到关于该厂的举报件。

部分属实

1、继续加强对桃陈居委周边的排查;      2、落实该厂负责人: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3、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加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同时,将适时组织突击执法检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该厂自9月8日至9月14日停产检修,9月15日该厂复产,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已立即组织对该厂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定型废气、锅炉废气和四周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4

X2GD202109070112

来信反映:近期,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乌头厝村有人在红场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用多台挖土机大量开山毁林,挖塘养殖牛蛙。 短短不到两个月就挖出几十个水塘,所摧毁的山林超过1万平方,现每天还有2台挖土机在现场继续扩大规模,且将所摧毁的林木作为围墙将四周围得严严实实,在蛙池的上方拉满黑色网且四周张拉大量捕鸟网。该路段臭味熏天,该养殖牛蛙场污水随意乱排,严重破坏土壤和饮用水源,威胁人民生命安全。

汕头潮南

生态,水,大气

9月8日接件后,确认该举报与8月27日红场镇巡查中发现的非法牛蛙养殖点为同一地址,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核查处理工作,至9月12日,相关情况已全部查清并落实整改完毕。
  (一)关于举报“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乌头厝村有人在红场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用多台挖土机大量开山毁林,挖塘养殖牛蛙,短短不到两个月就挖出几十个水塘,所摧毁的山林超过1万平方,现每天还有2台挖土机在现场继续扩大规模。”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场位于红场镇老村村乌头厝果林场,在红场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现场存在养殖牛蛙情况。经排查,乌头厝村和老村村没有其他牛蛙养殖场。该场经营人林富标(红场镇审者村人),2021年5月开始基建,6月陆续开始养殖,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没有配套治理设施。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测绘大队实地测绘,校对用地图,该场用地地类为园地,非山林地,现场利用原园地平整养殖牛蛙,总用地面积9.18亩(折6120.63平方米),其中临设面积0.33亩(折222.6平方米)、养殖场面积8.85亩(折5898.03平方米)。现场未发现挖土机扩大规模,该场周边山体完好,“大量开山毁林”“摧毁的山林超过1万平方,现每天还有2台挖土机在现场继续扩大规模”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举报“将所摧毁的林木作为围墙将四周围得严严实实,在蛙池的上方拉满黑色网且四周张拉大量捕鸟网。”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8月27日和9月8日现场调查核实,该场西侧为山区道路,山区多树,刚好遮挡到该场,场内上方拉满黑色防嗮网防止牛蛙被暴晒,未发现张拉捕鸟网。
  (三)关于举报“该路段臭味熏天,该养殖牛蛙场污水随意乱排,严重破坏土壤和饮用水源,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8月27日巡查时,该场确实存在有气味,经落实整改至9月8日接件后现场调查核实时,该场已无异常气味。经查,该场养殖尾水直排旁边沟渠,最终汇入红场水库。从9月8日起,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在该场总排口下游约300米处丰厝河段、溪南山地溪、红场水库(大坝内侧)每日分别取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这3个点位水质cod指标均在20mg/L以内、氨氮指标均在1.0mg/L以内、总磷指标均在0.05mg/L以内、溶解氧均≥5,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尚未发现对下游水源造成影响。有关土壤是否受养殖污染的问题,红场镇已委托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土壤进行采样检测,土壤检测结果尚未正式出具。

部分属实

(一)全面落实整改复耕
  8月27日,潮南区红场镇巡查发现并以向老村村发出《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后,至9月8日接举报件前,该场已拆除大部分养殖池。为彻底落实整改复种,9月8日,红场镇再次向老村村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依法依规全力整改,落实整改落实到位。9月10日,该场已全面拆除养殖池,平整场地9.18亩,并种植番薯5000多株,后续管养将以纯天然、无施加农药化肥的方式进行绿色种植。
  (二)行政立案调查并从重处置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汕环执责改〔2021〕341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汕环执告〔2021〕315号),对该养殖场经营者林福标涉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立案查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于2021年9月8日对该养殖场经营者林福标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私自平整土地、挖掘养殖池和搭建临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已办结


15

X2GD202109070106

来信反映:苏林村的茂发养猪场未经环评许可,侵占山塘水库,每天产生的污水污染水库,污染空气,臭气熏天,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健康生活环境。当地居民进行了马拉松式的上访、举报和网络曝光,甚至利用地方国家媒体的揭露(2018年汕头电视台主流频道“今日一线”曾经报道过),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汕头潮南

收到线索后,潮南区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红场镇、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阶段来调查,已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逐一核实查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苏林村的茂发养猪场未经环评许可,侵占山塘水库”的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受举报的养猪场位于潮南区红场镇苏林村柴头埔,属汕头市茂发种养有限公司经营所有,负责人为赵镇波。该场用地53809.12㎡,现场核查并未发现侵占山塘水库问题。该场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MA51XMTB11),法人代表:赵镇波;2018年7月2日该场完成环评备案(备案号:汕市环备【2016】33号),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场属不需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存在“未经环评许可”的情况。该场在2010年2月2日取得《关于汕头市创兴种养有限公司用地备案的意见》(潮南规划国土备【2010】2号),2013年2月28日经汕头市潮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由汕头市创兴种养有限公司变更为汕头市茂发种养有限公司。
  (二)关于举报“每天产生的污水污染水库,污染空气,臭气熏天,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健康生活环境。当地居民进行了马拉松式的上访、举报和网络曝光,甚至利用地方国家媒体的揭露(2018年汕头电视台主流频道“今日一线”曾经报道过),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的情况部分属实
  9月8日,红场镇会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对该场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场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发现该场饲料堆放杂乱,部分圈内可见少量猪粪。工作人员对该场内处理后尾水提取水样,同时出动无人飞机高空勘察结合现场情况排查。经排查,该场处理后尾水用于场内循环利用及林地灌溉,无向外排放,尚未发现该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水库的问题。经检查该场干粪出售台账等资料,该场干粪去向清晰。经监测,该场处理后尾水检测cod、氨氮、总磷等3项项目,监测结果显示该场cod指标均为53mg/L、氨氮指标为18.4mg/L、总磷指标为5.44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该场种养基地东侧边界、东南侧边界检测臭气浓度项目,监测结果显示东侧边界为18,东南侧边界14,小于标准限值60,符合排放标准要求。9月11日,红场镇组织对猪场附近的苏光村大部分村民进行走访,个别村民表示受风势影响偶尔有闻到轻微气味。
  对举报反映“曾在媒体揭露,但最后都不了了之”的问题,经查,2018年确实曾有群众向汕头电视台“今日一线”举报该养猪场养殖环境和臭味问题,红场镇会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落实整改,该场已按政府工作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并未存在不了了之或置之不理的问题。

部分属实

对发现场内卫生不达标的问题落实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突击检查力度。

已办结


16

X2GD202109110063

来信举报:潮南区两英镇鹤星村存在违法生产者使用带料漂染机作业,漂染污染环境情况。

汕头潮南

经核实,确认该举报件与9月7日群众葛某林实名举报的内容相似。9月16日上午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相关领导到现场开展现场督导工作。
  经核查,举报件中所反映鹤星村是两英镇鹤丰村委会辖区一个经联社,经济独立核算。
  在9月7日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两英镇政府于9月8日至9日根据举报件有关线索到鹤星村辖区进行调查,经对该村全面调查核实,没有发现鹤星村存在漂染机及作业的情况,但调查发现葛银弟等14家从事织带生产项目的工场内存放织带配套定型机共22台,分别为葛银弟3台;葛炳炎1台;葛荣昌1台;葛锡荣2台;葛跃庭1台;葛荣金1台;葛文标1台;葛锦财2台;葛银钦2台;葛奇远2台;葛胡喜1台;葛玉钦1台;葛桂州2台;葛银清2台。现场检查时葛银弟等14家工场定型机均没有作业,没有发现漂染机及其它生产设备,也没有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经调查询问,葛银弟等14家存有定型机的工场生产的松紧带染色是运往有排污许可证的印染厂家进行印染,完成印染后运回工场进行定型。
  9月15日,两英镇政府对鹤星村辖区内溪河、沟渠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存在漂染废水污染的情况;并选取5个取水点,采用快速检测剂采样进行COD检测。经检测,5个取水点COD监测均在20mg/L—40mg/L之间。
  9月16日,两英镇政府再次对鹤星村辖区内溪河、沟渠共选取6个取水点,采用快速检测剂采样进行COD检测。经检测,6个取水点COD监测结果均在10mg/L—30mg/L之间。

部分属实

9月8日至9日两英镇综合执法办根据举报件有关线索到鹤星村辖区进行调查,对调查发现葛银弟等14家工场内存放织带配套定型机现场落实自行拆除和清理织带配套定型机,截至9月11日,葛银弟等14家工场内织带配套定型机已全部拆除和清空。

已办结


17

D2GD202109110010

反映印染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作为、乱作为,反映潮南区印染中心有很多印染企业乱排污水,印染污水通过排入雨水管道再排出到外面,印染中心通用厂房进驻企业数量严重超标,超过规定数倍,还存在安全隐患,自建厂房存在厂中厂。印染中心的污水处理厂臭气冲天,异味问题很严重。环评存在走过场、利益输送的行为。印染中心的规定污水排量15万吨,实际三十四十万吨远远超出,还存在超标排放。园区内的流动商贩的油污水直接排到河堤上。

汕头潮南

水,大气,其他污染

1、关于“潮南区印染中心有很多印染企业乱排污水,印染污水通过排入雨水管道再排出到外面”的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汕头市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简称“潮南区印染中心”)已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别设置了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整个印染中心没有发现污水管网与雨水管道存在连接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的情况,印染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纳入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处理。
  2、关于“印染中心通用厂房进驻企业数量严重超标,超过规定数倍”的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印染中心规划,进驻通用厂房企业78家,经核查,目前,实际进驻通用厂房的印染企业70家,不存在进驻企业数量严重超标的情况。
  3、关于“印染中心通用厂房进驻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自建厂房存在厂中厂”的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区印染中心办在日常工作中牵头中信环境(汕头)印染环保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汕头中圣科营热电有限公司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联合巡查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巡查制度。针对本次举报的情况,安全生产联合巡查队伍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巡查,经巡查发现汕头市永诚兴织染有限公司厂区存在乱堆杂物、汕头市新鹏织造有限公司计量车间门口存在乱堆杂物、汕头市盈兴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存在员工住宿等问题。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工信局、区印染中心办、中信环境汕头公司联合检查,没有发现自建厂房存在厂中厂的情况。
  4、关于“印染中心的污水处理厂臭气冲天,异味问题很严重”的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在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周边区域并无明显刺鼻异味,但在处理厂内部调节池周边存在一定污水异味。2021年9月12日,经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印染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边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边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符合排放标准。
  5、关于“环评存在走过场、利益输送的行为”的调查核实情况:截至2021年9月12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共审批104家入园印染企业项目环评文件,这些项目环评文件均严格按照受理、审批程序办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期间对2个项目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评估结论不可信的环评编制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及时提交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已对环评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处罚决定。环评文件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514756486987X4440113106002)公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批前公示、审批公告均已在潮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stcnsthjj/gkmlpt/index)公开。鉴此,潮南区印染中心入园印染企业的环评手续不存在环评文件走过场、利益输送的行为。
  6、关于“印染中心的规定污水排量15万吨,实际三十四十万吨远远超出,还存在超标排放”的调查核实情况:潮南区印染中心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定废水排放量7.5万吨/天,经核查,根据污水处理厂及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的在线监控数据,2021年1-9月,污水处理厂日均排放废水约2.65万吨,最高日排放废水约5万吨,不存在印染中心污水超量排放的问题。2021年9月12日经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印染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规范化排污口外排尾水进行采样监测,共监测pH值、色度、CODcr、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硫化物、六价铬等9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按照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同时在厂区门口处设置了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实时公开设备,至目前,污水处理厂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未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7、关于“园区内的流动商贩的油污水直接排到河堤上”的调查核实情况:经区水务局派员现场核查,及9月12日至9月15日多次巡查,河堤上未见油污水,园区出水口水体比较洁净,没有发现流动商贩的油污水直接排到河堤上的情况。

部分属实

针对巡查发现的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潮南区印染中心办立即发函要求相关企业落实整改,同时形成整改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跟踪企业整改情况。至9月15日,存在安全隐患的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消除整改工作。

已办结


18

X2GD202109130035

来信反映:9月2日曾投信举报四项问题,但目前除了搬走丙伦乙稀废料纱厂设备,其他三项没有任何消息,村民们非常失望:1、潮南区两英镇凤华村党支部书记建造两栋厂房,加工丙伦乙稀废料纱,产生废气,严重污染环境,对周围村民及附近小学学生身体产生严重影响,工厂由其堂弟经营。2、其于2020年9月份在没有政府全法征地手续情况下,指派村治员将达埔山果园毁掉挖土出卖,在南港堤下及草池洋农田挖沙出卖,并从外地运来泥浆填满。3、2020年9月份特批5亩田地给某村民开挖新鱼。4、自1999年上任以来,三兄弟在村山地毁林造坟卖坟,夫妇俩人于2009年及2013年在村地干岭大石山建造两处活人墓生基。

汕头潮南

生态

9月14日接件后,潮南区包案领导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落实两英镇委镇政府立即会同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工信局组成案件工作专班再次到现场进行认真细致调查核实,确认该件中“凤华村”实为“风华村”。截至9月17日,对反映的环境保护问题已全部查清,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举报件中第1点问题,因经营者刘庆忠为无证无照经营,9月7日,区工信局将该场所纳入“散乱污”数据监管平台,列入关停取缔类,截至9月8日,已实施“两断三清”措施。9月9日,通过对该厂周边居住村民、学校教职工多方进行走访,没有发现涉事工场有明显的废气排放,没有对周边村民和学生造成影响。9月14日,两英镇再次组织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该厂房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产品已全部拆除及清理。我区已落实两英镇政府和风华村委会对该厂房加强巡查,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2、根据省交办信访举报受理转办审核意见,该件第2、3、4点反映问题与环境污染无直接关系,且已于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050102的转办件中查清并整改。

部分属实

潮南区落实两英镇政府和风华村委会对该厂房加强巡查,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已办结


19

D2GD202109130087

1、生态环境部门加班严重,周末经常加班;
  2、为什么经常被安排去做志愿者(去道路口指挥交通)?
  3、周末搞家庭活动日,经常去农村打扫卫生,占用休息时间。实际上是去作秀,拍些照片。
  4、事业编和行政编逢年过节的补贴福利差别太大,但是干事都是事业编在干。
  5、督查组进驻的时候,当地部门就通知部分企业停产,逃避监管。

汕头潮南

其他污染

9月14日收到线索后,区包案领导立即召集对该案件进行研究布置,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第一时间召开分局局长办公会对该案件进行研判、部署,并落实分管副局长牵头办公室对反映的五个问题逐一核实。经核:
  (一)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加班严重,周末经常加班”的问题基本属实。连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练江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和中央督察组驻广东省期间潮南区的协调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有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各部门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人员加班加点,确实存在利用周末时间开展生态环境巡查监管、支流水质监测、环评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情况。同时,为做好中央督察组驻广东省期间潮南区的协调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共有8名人员(均为公务员)被抽调到区协调联络组及7个专项工作组,督察期间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周末均不休假。
  (二)关于“为什么经常被安排去做志愿者(去道路口指挥交通)?”的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是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推动潮南区文明交通深入开展,全面强化路口管理及交通秩序管控,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作为上级驻潮南单位,为潮南创文事业尽绵薄之力责无旁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积极响应区创文办的安排,每月确实存在安排2名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志愿服务的事实,但参加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一年最多安排2次,不存在“经常被安排”的情况。
  (三)关于“周末搞家庭活动日,经常去农村打扫卫生,占用休息时间。实际上是去作秀,拍些照片。”的问题部分属实。今年来,为打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潮南区共利用周末开展了9次“全民家庭活动日”活动。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积极主动到挂钩村居做好指导帮扶活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参与活动,全力指导帮助村居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拍摄现场活动照片是为了创文资料收集所用,不存在“作秀”的情况。
  (四)关于“事业编和行政编逢年过节的补贴福利差别太大,但是干事都是事业编在干。”的问题不属实。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核发的工资福利待遇均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规定发放。在2018年规范性津贴补贴归并之前,每年节日补贴机关和事业编制人员均按同等标准发放,不存在“逢年过节的补贴福利差别太大”的问题;在2018年规范性津贴补贴归并后,节日补贴已归并入工资,不存在发放节日补贴的情况。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各职能部门均承担了繁重的工作,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绝大部分同志都任劳任怨,认真做好分内工作,不存在“干事都是事业编人员在干”的问题。
  (五)关于“督查组进驻的时候,当地部门就通知部分企业停产,逃避监管”的问题。经查,目前未发现存在该情况。阶段来,潮南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决禁止为应对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搞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行为。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将针对本次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建立机制,强化监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为潮南生态环境事业做出贡献。
  (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开展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发展。
  (二)认真履职,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统筹力量,集中精力,突出重点,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严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一方面是继续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是通盘考虑,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加班的问题,确需加班要合理安排调休。
  (四)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困难,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局工会对经济困难的同志给予一定的关心及帮助。

已办结


20

X2GD202109140160

来信反映:潮南区峡山街道溪南村溪南学校正大门门口及新兴路段永久基本农田内,有人挖了大量莲藕池,该处原为牛蛙养殖基地,大量的养殖污水未处理,导致该莲藕池内出现大量死鱼,且该莲藕池收割任枝叶在莲藕池内腐烂散发恶臭,容易滋生细菌虫害,严重污染空气,恶臭严重扰民。

汕头潮南

水,大气

9月15日接件后,潮南区包案领导立即带领峡山街道、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确认举报的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潮南区峡山街道溪南村溪南学校正大门门口及新兴路段永久基本农田内,有人挖了大量莲藕池”的问题
  经确认,该点位于峡山街道溪南村、陇美村交界处,峡山街道溪南学校对面,地界属陇美村。经丈量,莲藕池占地面积约17.4亩,水深约20公分,地类属永久基本农田。
  经现场初步勘查了解,莲藕种植是在原有耕地的耕作层上蓄水进行种植,并采取藕茎横种方式,并非深土插养,现场没有发现挖池的情况,目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正在对土地耕地耕作层是否受到破坏进行鉴定。反映“有人挖了大量莲藕池”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该处原为牛蛙养殖基地,大量的养殖污水未处理”的问题
  原田蛙养殖池已于2021年7月被峡山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联合取缔,陇美村委会已利用抽水泵将养殖污水抽入就近污水管道(溪南学校旁污水管道),作抽干处理后,莲藕池水是重新引进田水。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该莲藕池内出现大量死鱼,且该莲藕池收割任枝叶在莲藕池内腐烂散发恶臭,容易滋生细菌虫害,严重污染空气,恶臭严重扰民”的问题
  9月15日经现场察看时,池面有存留部分未及时收集处理的莲藕浮根,浮根受浸泡后带有轻微泥土腥味,并未腐烂,没有产生恶臭,现场也没有死鱼漂浮现象。该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峡山街道已落实莲藕种植农户对池面莲藕浮根进行收集清理,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下来,峡山街道将压实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一是继续跟进土地破坏问题鉴定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处工作。二是加强农户科学种植、文明种植常识教育,在农作物收成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群众,同时要求村民不要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粮化”种植;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击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杜绝废水污染环境行为。

已办结


21

X2GD202109140075

来信反映:自2018年以来,仙城镇七陂村委会假借通村修路之名,将数千吨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填埋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该路占地面积将近30亩有余,现变成一个随意倾倒建筑废土及垃圾之地,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2018年以来,村民群众多次投诉反馈该问题,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从不认真调查处理,虽然村居委会抓过多次偷倒垃圾的车,但过后不了了之,违法车辆就被村干部私自放了。特别是2021年以来,填埋于田中的建筑垃圾越来越多,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达数米深,原先的责任田现已形成一条十几米宽、最宽处达二十多米的垃圾路,坑坑洼洼,填埋后即用黄土填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汕头潮南

土壤

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建筑垃圾倾倒30多亩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问题。经再次认真核查,9月1日群众举报信访件(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5批来电来信第48号)的三个地方共4.11亩一般耕地存在倾倒建筑废土的问题。
  一是位于七陂村庆春路北与陈店鸭谭交界处,该处实为一条长46米,宽4米面积0.29亩的农田机耕路,2018年以前有个别群众在此地倾倒建筑废土,致路面升高和个别地段崎岖不平;
  二是位于七陂村万兴桥北50米处(即周延池海绵厂后面),2017年,七陂村个别村民对自建房的建筑废土偷偷运到此处倾倒,镇村二级虽多次制止仍有不自觉的村民进行偷倒;2018年,镇村组织进行清理搬运,但清理不够彻底,没有全部种植农作物,造成该处长出杂草。该处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测绘大队实地测绘,地类为一般耕地,占地面积0.73亩;
  三是位于大溪西的十二亩(地名)北畔处,此处2016年前被村民倾倒建筑垃圾,镇村二级虽多次制止仍有个别不自觉的村民进行偷倒的现象,之前也组织过整改但不彻底。

部分属实

9月2日以来仙城镇出动机械和车辆对机耕路面建筑废土进行清运,降低和整修路面,恢复机耕路原貌,确保农业生产需要;对另外二个点位的耕作层表面的建筑废土全部铲除载清,将建筑废土搬运至区指定的受纳点进行处理,组织人力种植番薯,恢复土地功能,并立警示标志进行围蔽,现已整改完成。落实专人做好作物初期管养,确保成活率。
  仙城镇已聘请汕头市粤东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片耕地进行土壤监测,同时制定下一步整改工作方案。一是要求七陂村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职责,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强化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再发生倾倒建筑废土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垃圾清运效果和复耕农作物存活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管,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阶段性办结


22

X2GD202109150138

来信反映:潮南区两英镇秋风村前任村书记非法侵占水库库区填扩十多亩,其余部分为村集体耕地。填的都是建筑垃圾和山上挖下来的土,生活污水直接排到水库中,极度污染水资源。

汕头潮南

水,土壤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少雄同志包案,由两英镇、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组成工作专班,联合对两英镇秋风村库区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处理。
  经执法队到库区及周边山地实地调查核实并随机走访周边群众,秋风水系工程管理处对库区进行巡查,目前没有发现建筑垃圾填扩水库和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情况。秋风村村民生活污水通过雨污分流系统引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不属实

两英镇城管办调查2015年以来秋风村及水库周边土地图斑,没有发现推填扩大库区情况的图像。
  9月19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没有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情况。

已办结


23

X2GD202109150054

来信反映:此前向督察组举报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秋风村前任村书记在水源地附近倾倒垃圾(受理编号:X2GD202109010079),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的公示内容:“1:清理平整,并植树复绿,对石坑入口处进行围挡封闭,同时设立警示牌,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止发生再次倾倒建筑废土现象。2: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对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在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渣土行为启动立案调查。对举报人反映倾倒每车垃圾收取800元-1200元的问题,经两英镇纪委监察办调查,尚未发现秋风村委会和玉石经联社有向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收取倾倒渣土费用的情况,也尚未发现秋风村干部利用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倾倒渣土谋取私利的情况。”内容明显与实情不符,完全是糊弄督察组,交差了事。还请督察组严办彻查。

汕头潮南

其他污染

(一)关于“公示内容明显与实情不符,完全是糊弄督察组,交差了事。”的问题不属实
  对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潮南区、两英镇一直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抓好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查办工作;潮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直接督办两英镇大路埔废弃石场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潮南区领导包案负责,两英镇党委书记具体抓落实,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及时跟进。
  在该举报案件的环境保护问题中,潮南区对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时限落实调查到位,对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9月16日现场复查时,两英镇已于9月4日起对废弃石场水坑周边清理平整、种植香蕉树进行复绿,对水坑入口处进行围挡封闭,设立警示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止发生再次倾倒建筑废土现象。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落实。9月8日,两英镇制定了《两英镇关于秋风村大路埔废弃石场建筑渣土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工作要求,落实广东大禹水利建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前完成废弃石场建筑渣土清理工作。当前,广东大禹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正在加快开展废弃石场内建筑渣土清理工作;同时,潮南区已落实两英镇加大对该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发生再次倾倒建筑渣土行为。
  目前,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潮南分局正对广东大禹水利建筑公司在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倾倒渣土行为立案调查中。
  (二)关于群众举报秋风村干部在该案中的有关问题,潮南区纪委监委已介入对开展调查。

不属实

目前,广东大禹水利建筑有限公司仍在继续对废弃石场内建筑渣土进行清理;近期,区包案领导将组织区有关部门、两英镇和风华村有关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废弃石场建筑渣土清理整改方案,切实加快废弃石场内建筑渣土清理进度。

阶段性办结


24

X2GD202109150050

来信反映:潮南区两英镇秋风村前任村书记指使手下在库区用挖掘机捞沙、用水泵采沙,每天数百车,都堆放在其霸占的厂地内,采砂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同时带上来的污泥造成水资源污染。

汕头潮南

生态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少雄同志包案,由两英镇、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组成工作专班,联合对两英镇秋风村库区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处理。
  经执法队到库区及周边山地实地调查核实并随机走访周边群众,秋风水系工程管理处对库区进行巡查,目前没有发现库区内挖掘机挖沙和水泵采沙机械作业的情况。

不属实

9月19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没有发现水库水资源受到污染的情况。

已办结


25

X2GD202109160086

来信反映:潮南区陇田镇茹港村鱼塘被村领导干部用废土填埋,毁坏周边农田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汕头潮南

生态

经核查,陇田镇只有茆港村,“茹港村”应是笔误。茆港村历史上共有鱼池11个,现有10个,其中原位于茆港村老学校旁的一个池塘,面积约2.8亩,因该池塘多年来无人承包,个别不自觉的村民往池塘及周边倾倒建筑垃圾,造成池塘丧失功能,无法养殖;且多年来数次出现小孩溺水事件,村民多次到村要求消除该安全隐患。经茆港村委2019年2月20日研究决定,将该池塘点建筑垃圾清理并整平,消除安全隐患。
  该点位曾有群众于第八批第110号信件举报类似情况,潮南区陇田镇茆港村已于2021年9月4日开始对该点位存在的少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该地由村民自行耕种,已经有村民种植香蕉、蔬菜等农作物。并不存在毁坏农田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为让村民进一步了解该点位情况,不再出现在该点位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茆港村委会于2021年9月21日在村务公开栏贴出通知,要求茆港村民相互监督,共同保护茆港村生态环境。

已办结


26

X2GD202109160091

来信反映:潮南区雷岭镇南溪小学旁的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离村寨中心不足300米,建设用地超过40000平方米的大型养猪场,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到村民与学生生活学习与身心健康,村、镇、区一直以敷衍了事;经村民多次向上级投诉反映后,有所改善,但半夜间依然偷排污染水质与空气,而且有关方面个别利益人以威逼利诱等手段进行和稀泥式冷处理,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现如今镇政府又在招商引资一家养鸽企业,拟占地40亩,离村不足50米,毁坏果园,打上百米深水井,搞规模化养殖,并在溪边建一排加工厂,对鸽子宰杀之后进行冷冻。

汕头潮南

大气

1、被投诉的德兴食品公司位于潮南区雷岭镇苦埔农场,已领取营业执照,名称为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雷岭绿都原种猪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5974970984),法人代表姚志鹏,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项目,该场改扩建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汕市环函〔2016〕54号),已建成日处理250t/d的废水处理设施,并于2018年2月经自主验收;
  2、经现场检查,该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经出动无人飞机高空勘察结合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司偷排生产废水行为;经夜间检查,未发现该猪场夜间偷排废水行为,围墙外没有明显臭味;经对雷岭绿都原种猪场及周边进行提取水样送检,提取空气进行恶臭检测,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雷岭绿都原种猪场尾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猪场西侧边界(下风向监控点,正对猪舍)的臭气浓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走访村个别村民表示有时受风势影响或经过该场路段时偶尔有闻到轻微气味。
  3、经调查核实,汕头市军宝种鸽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双茶线旁,该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目前场内饲养面积11880平方米,现存栏种鸽30000对,建有鸽舍30栋、鸽笼3000笼,场内靠近南溪村一侧部分为办公场所,没有设置养殖笼;经测量,有养殖鸽子的鸽舍离南溪村约252.99米。
  4、经了解,该养鸽企业于2020年12月动工建设时,由于天气连续干旱,自来水供应紧张,市政供水管网经常断水,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该企业计划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施工过程用水的问题,之后由于附近村民几次进行交涉后放弃该计划。目前未有发现存在地下水井和私自取水使用的行为。

部分属实

1、针对走访时“个别村民表示有时受风势影响或经过该场路段时偶尔有闻到轻微气味”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雷岭镇要求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雷岭绿都原种猪场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措施,升级除臭设施、场内增加除臭液喷淋头,缩短干粪运转在场内的滞留时间,持续优化环保设施,最大限度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2、针对可能存在微量鸟毛穿透防护网扰民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该司负责人要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切实降低养殖过程产生的鸽毛、鸽粪对周边环境及村民的影响。
  下一步,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适时组织突击检查,督促企业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及良好的生态环境。

已办结


27

X2GD202109180174

来信反映:潮南区森林管理部门不作为,导致秋风水库沿岸4公里范围内的公益林处处见毁林占林大墓,污染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汕头潮南

生态

经自查,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牵头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印发了《汕头市潮南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组织牵头各镇(街)深入开展2021年潮南区“护绿大南山、共建新潮南”(《2021年潮南区“护绿大南山、共建新潮南”专项行动方案》)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潮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潮南区自然资源部门认真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出现的新造坟、老坟翻新、活人坟和乱挖山采石、采砂、采土等裸露迹地全面进行清理整治,并抓住雨后有利时机进行植树复绿,恢复绿色林相。从2021年5月份至9月17日,全区共清理整治复绿514宗,面积55017平方米,其中:毁林造坟407宗,面积27132平方米,裸露和火烧迹地107宗,面积27885平方米,植树复绿2058宗,种植林木241553株。
  经现场核查和对比图斑,秋风水库周边原有坟墓为旧坟墓,沿岸4公里范围内暂未发现毁林占林的新大墓。
  9月2日和3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曾两次分别对秋风水库共选取5个取水点采样进行溶解氧、COD、氨氮、总磷监测,经检测,5个取水点采样监测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9月19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再次对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

不属实

潮南区将持续推进“护绿大南山、共建新潮南”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出现的新造坟、老坟翻新、活人坟和乱挖山采石、采砂、采土等裸露迹地全面进行清理整治,并抓住雨后有利时机进行植树复绿,恢复绿色林相。

已办结


28

X2GD202109180061

来信反映: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将集体林场保护区进行私人资源开发,该石场开采多年,在一级水源地附近,露天开采石头都是用雷管炸药,每次都是灰尘满天,噪音巨大;经常违法排放污水以及污泥到水库里面,严重影响潮南区近200万人的饮用水源,水库因为石场长期排放的泥沙、淤积,库床已经增高4米最少,让本来水资源不充足的水库雪上加霜。

汕头潮南

生态,大气,噪音,水

1、经核,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位于两英镇秋风村东南边,与秋风水库相距约1公里,位于秋风水库下游,所在位置处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外,不属集体林场保护区,属于露天开采的小型非金属矿山。该石场于2013年向市原国土局申办《采矿许可证》(编号:C4405002009067120021184),有效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申办手续中包括了营业执照、水土保持相关措施等方案。
  2、9月20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会同潮南区水务局等部门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并无开采,扬尘抑尘设施正常运转,日常生产储放过程中,对砂石料堆采取防尘纱网覆盖,无存留雷管炸药,石场已根据水务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经查,该场能按照《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秋风大帽山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做好相关防尘防污染措施,在减少粉尘排放方面,凿岩钻机选用具有湿式装置的钻机,起到了良好的防尘效果;道路扬尘采取硬底化、清扫路面、环保雾炮、洒水车矿区内喷雾洒水进行降尘等防尘抑尘措施;在矿石破碎过程中,破碎站已基本完成封闭,有效降低粉尘排放,减少喷雾降尘用水量,但运输带及出料口未进行全封闭。
  该石场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方式采石,生产所需的雷管炸药是经公安部门批准后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汕头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爆破。爆破开采过程采取雾炮机进行降尘。2020年8月,大帽山石场委托广东中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矿场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矿场厂界环境噪声检测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
  3、经查,大帽山石场位于秋风水库东南方,处于下游位置,距离秋风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1公里。大帽山石场分二级沉淀过滤,第一个沉淀过滤池建在采矿下游左侧,第二个沉淀过滤池建在矿区入口左侧,第一个过滤池有四格沉淀过滤,收集矿区内因下雨产生的泥水,通过沉淀过滤后,水源通过管道进入第二个沉淀池,矿区管理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对二个沉淀池的沉淀物进行清运,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养护、喷淋降尘、路面冲洗,沉淀物用于矿山贯彻“边开采边复绿”的开发要求对已无需开采的矿区进行复土复绿,做到污水、淤泥内部循环不外排。
  9月2日、3日,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两次分别对秋风水库共选取5个取水点采样进行溶解氧、COD、氨氮、总磷监测,经检测,5个取水点采样监测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9月19日,该站再次对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
  9月6日,潮南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及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对大帽山石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工矿企业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检查发现该石场生产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已责令现场进行改正。

部分属实

针对大帽山石场运输带及出料口未全封闭,致使石料传输过程仍存在部分扬尘的问题,案件工作专班现场要求该场要尽快进行全封闭。
  针对举报大帽山石场开采时的扬尘、噪音问题,待该场进行开采时,案件工作专班将组织进行现场监测。

阶段性办结


29

X2GD202108270008

反映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新联村村道三横路两侧生活垃圾、工厂垃圾、建筑垃圾堆积如山,臭气冲天。

汕头潮南

土壤

经核,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胪岗镇新联村村道三横路,该处为一条长约1.5公里的机耕路,地类属农用地,机耕路一侧为排水渠,另一侧的路面上被倾倒建筑废土,被倾倒面积约6亩。自2012年起,陆续有群众在此地点倾倒建筑废土,镇村二级虽多次制止清理仍有不自觉的村民进行偷倒,造成在该机耕路约有1.3公里长的路面上堆放有大量的建筑废土夹杂少量的生活垃圾,未发现工业垃圾。

部分属实

胪岗镇已于8月12日至9月14日期间收到群众举报相同地点的问题,已于8月12日开始落实进行清理转运,截止9月21日清理转运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清运建筑废土470余车,由村委托第三方公司将建筑废土转运至符合规定的受纳点进行处理。同时整修路面,恢复机耕路原貌。

已办结


30

D2GD202109190075

俊德鸭脯无证经营,生产排放很多废气、碳灰,没有环保设施,废水乱排,环境卫生差。

汕头潮南

大气,水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杜佳斯副区长包案,由胪岗镇、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组成工作专班联合核查处理。
  经核,被举报的“俊德鸭脯”位于潮南区胪岗镇胪溪社区新兴中路北13巷1座,负责人吴俊德,场所为负责人自建房,面积约40平方米,2020年因胪溪农副产品市场改造搬迁到此地点进行加工作业。经现场检查,发现有鸭脯熏制桶3只、煮制鸡鸭锅具1个,未发现有熏制鸭脯作业,现场没有发现有废气、碳灰排放问题,屋外卫生整洁,无发现碳灰、污水随意排放现象。但现场检查发现场所内有进行整鸭腌制,加工生产中产生的少量废水通过雨污分流污水管进行排放;场所采用两台大功率抽油烟机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后排放,未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降尘除味处理;该加工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及食品许可证等证照经营地址是胪岗镇胪溪农副产品市场176号,经营地址与加工地址不符。

部分属实

针对该加工场所证照不符经营生产加工食品和烟气扰民的情况,9月20日经现场笔录并明确告知后,对该场所予以取缔,并落实该加工场所业主对工场内鸭脯熏制桶等加工设施进行拆除搬离。9月21日现场校核,该场所所有熏制桶、煮制锅具已经搬离。
  鉴于熏鸭脯是广东省潮汕地区传统特色美食,为引导地方特色传统产业良性发展,胪岗镇对辖区内鸭脯加工场所发出《关于良性发展鸭脯加工传统产业的倡议书》,积极引导商家环保生产,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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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D202109190156

来信反映:原汕头仙渡实业有限公司给近万平方米厂地被用于临时堆放碎石、沙子,堆积的沙子和碎石,合计数十万方,而且该地距离水库仅仅数十米,每次下雨,都会把沙子和碎石的泥水冲到水库,严重影响了水资源。

汕头潮南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杨晓副区长包案,由两英镇、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组成工作专班联合核查处理。
  (一)关于举报“原汕头仙渡实业有限公司给近万平方米厂地被用于临时堆放碎石、沙子,堆积的沙子和碎石,合计数十万方,而且该地距离水库仅仅数十米”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举报件中所反映公司为“汕头市潮南区仙渡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文彬,原位于两英镇秋风村乌鸦落洋,2018年7月,因该公司位于秋风水库库区内,属《汕头市生活饮用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建设和生产范围,该公司对原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拆除后搬迁到库区外,清拆后原场地一直保持闲置状态。
  经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现场校核,该公司原厂地位于秋风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
  经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9月23日现场调查和测量,举报人反映厂地归属于秋风村委会集体用地,面积共10.54亩,地类为建设用地。2019年至今,该厂地一直荒弃,仙渡公司原临设建筑物已基本拆除,现场没有发现建设迹象。
  经调查,秋风村属水库移民村,村民多外出务工,有多名村民从事建筑材料运输工作,建筑运输车辆在村内随意停放。2020年以来,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和整体卫生环境,秋风村委会禁止村民将渣土车辆和建筑材料堆放在村内主次干道上。部分村民在未经秋风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运输车辆停放在仙渡实业有限公司原厂地内,个别村民也将其从外地购买,准备作为自建房的使用的碎石和沙子临时堆放在该厂地内。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原厂地内共被堆放碎石和沙子约1560立方米。
  (二)关于举报“每次下雨,都会把沙子和碎石的泥水冲到水库,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情况不属实
  因近期没有产生雨水,无法直接查看是否存在雨天因厂地内堆放碎石和沙子从而出现泥水直接流进水库的情况,但经现场调查,该厂地位于秋风村村民生活区内,水平面低于周边村民建筑物1米多,形成一处低洼地,周边存在建筑墙体和植被等围挡设施,场地排水通过雨污分流系统的雨水管道排放,因该场地无人居住未产生生活污水,无设置污水管道。
  9月2日和3日,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曾两次分别对秋风水库共选取5个取水点采样进行溶解氧、COD、氨氮、总磷监测,经检测,5个取水点采样监测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9月19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对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经检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

部分属实

9月20日,两英镇已落实秋风村委会对厂地内碎石和沙子进行清理和搬运,并向秋风村委会发出《整改通知书》。
  截至9月23日,厂地内堆放的碎石和沙子已全部清理和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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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D202109190149

来信反映:潮南区两英镇秋风村村民非法侵占水库库区填扩十多亩违规建设,填的都是建筑垃圾和山上挖下来的土,极度污染水资源,其生活污水也直接排到水库中。

汕头潮南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少雄包案,由两英镇、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区水务局组成工作专班联合核查处理。经核,该件举报内容与受理编号X2GD202109150138基本相同。
  经对秋风水库库区及秋风村周边山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情况。
  通过调查2015年以来秋风村及水库周边土地图斑,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现象。
  通过随机抽取秋风村15名村民的方式,针对秋风水库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问题进行走访调查。
  经走访,周边村民均反映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情况。
  9月20日,工作专班再次对秋风水库库区及秋风村周边山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和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情况。

不属实

9月16日至19日,两英镇连续对秋风水库库区及秋风村周边山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情况。
  9月17日,两英镇通过调查2015年以来秋风村及水库周边土地图斑,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现象。
  9月19日,两英镇通过随机抽取秋风村15名村民的方式,针对秋风水库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问题进行走访调查,经走访,周边村民均反映没有发现建筑垃圾扩填水库的情况。
  9月19日,对秋风水库取水点采样进行监测,溶解氧、COD、氨氮、总磷4项监测项目结果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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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D202109200032

来信反映:潮南区陇田镇溪西村的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村民居住区仅一百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抑尘,粉尘漫天,一到晚上就排放黑烟,每天大量的重型货车呼啸而过造成噪音污染,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村民多次与该公司交涉,也向政府部门反映过情况,但都无果。

汕头潮南

大气,噪音

1、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搅拌站位于陇田镇浩溪社区南湖洋,2015年1月22日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浩溪居委南湖洋建设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该项目现已办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及环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验收意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相关手续。
  该混凝土搅拌站与溪西社区居住区直线距离为355.58米、与陈沙公路南大布洋村居住区直线距离为91.18米。经工作专班成员联合现场核查,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搅拌站有采取相关防尘措施,生产线及材料堆料使用封闭式装置, 材料堆场顶部设置喷淋设备,围墙顶部设置喷淋设备和雾炮机进行抑尘,有安装扬尘监测设备,临时堆场采用绿网进行覆盖;车辆进出大门口处设有洗车池及洗车设备及废水处理。
  2、9月22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时,该混凝土搅拌站处于正常作业状态,未发现该混凝土搅拌站排放黑烟,经现场对该混凝土搅拌站厂界环境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经对该混凝土搅拌站边界下风向监控点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3、2021年9月22日,区公安分局核查民警到潮南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调取核查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信息登记情况及交通事故记录情况。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近三年来在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车辆在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周边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陇田镇人民政府、浩溪社区也反映今年来该公司名下登记车辆在该区域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经调查,截至2021年9月21日止,区住建局、陇田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均未接到对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涉及来信反映情况的投诉、举报,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也未接到村民的相关交涉。

部分属实

1、落实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车辆管理,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落实陇田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在该混凝土搅拌站周边道路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因目前陈沙公路扩建工程正处于路面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车辆进出比较频繁,区交通运输局已落实施工单位加强围蔽措施和完善安全标志等设施,在该混凝土搅拌站周边路段上增设了双闪灯2套,施工导向牌2套,箭头导向牌1套,多箭头导向5张,市政护栏10套,交叉路口提示牌1套,反光锥筒17个。
  3、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大对该混凝土搅拌站周边道路交通巡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交通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4、区住建局、陇田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对汕头市粤烽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跟踪、管理,不定期开展涉及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同时落实企业对照群众来信举报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交通安全、环保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抓好自查自纠,落实落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各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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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GD202109210021

曾经来电反映泗联四通印花厂废气扰民问题,今天再次来电反映,当地政府部门去检查时该厂已经停产,怀疑逃避检查、以后会死灰复燃。

汕头潮南

纺织、印染

经查,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法定代表人周振桂,注册地址为潮南区峡山泗联河陂沿河路35号,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4557312706Q),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514557312706Q002P)。主要从事布匹定型项目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定型机2台、磨毛机2台,配套生物质锅炉1台。
  本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十一批124号举报件有涉及该厂,该厂由于错峰用电、设备检修等原因自9月8日至9月14日停产,9月15日该厂复产,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当日立即组织对该厂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定型废气、锅炉废气和四周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9月18日至9月22日,该厂由于错峰用电处于间隙性生产状态。
  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企业从事生产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有时在突击检查的时候,该厂因错峰用电或其他原因处于停产状态属于正常现象,不存在“以停产逃避检查”的情况。

部分属实

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峡山街道到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经核查,该厂停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区受持续高温影响,电力供应紧张,供电部门从9月中旬开始,要求该厂进行有序错峰用电,在用电高峰时段必须停止生产用电,导致该厂无法连续性生产。
  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再次到汕头市潮南区四通印花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将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力度,加强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同时适时组织突击执法检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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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GD202109220013

曾向督查组反映成田镇后坪村破坏生态林地,毁林造墓;填埋一部分椿白山水库,导致水库荒废,下游农田得不到灌溉的问题。投诉人在9月21日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9月9日发布的公示中看到后坪村破坏生态林地,毁林造墓已完成复绿,9月2日还有毁林造墓现象,之前造墓的地方也并未复绿,投诉人为公示结果与事实不符。

汕头潮南

其他污染,生态

接交办线索后,潮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潮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赵少雄包案,由成田镇、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潮南分局联合核查处理。
  9月23日,成田镇领导带队到松白山水库现场核查,该区域未发现毁林造坟现象。
  经核,9月18日,成田镇相关职能部门在巡查中发现位于黄枝洋存在一处生基土体,成田镇林业等职能部门会同后坪村于当晚组织机械对该土体进行平整。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镇殡改和林业执法队工作人员及村居干部继续对黄枝洋山头进行巡查,现场无发现新生基土体;2021年9月25日镇殡改和林业执法队工作人员及村居干部继续对狗肚山周边山头进行巡查,现场无发现毁林造坟情况,现场发现一处裸露迹地,已落实村居对该宗迹地进行复绿补种。
  成田镇将继续落实镇、村两级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巡查发现生基土体的立即组织进行平毁,并做好复绿工作,发现一宗,取缔一宗,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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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D202109230075

来信反映:潮南区田心工业区有一家广泰染厂在司马镇下店村有二十多台套漂染机,有地方官员保护,现正在生产中,污水流入大溪严重影响村民健康。

汕头潮南

经市场管理局和司马浦镇调查核实,司马浦镇辖区内没有市场主体存续状态名称为“广泰染厂”相关的登记注册情况,司马浦镇下店村也没有发现举报件所称“广泰染厂有二十多台套漂染机”的问题。
  经汕头市生态环境潮南分局联合司马浦镇进行核实,位于司马浦镇下店路旁与大布上居委交界处有一灯箱广告牌,挂名“广泰织造”,该地址原为汕头市潮南区明宣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所在地,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并搬迁入印染工业园区生产。
  经调查,“广泰织造”名称为汕头市广泰织造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神公路大布上路段。该司利用原汕头市潮南区明宣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位于司马浦镇下店路边(东经116°21′51″,北纬23°14′37″)的老厂址进行改造,将汕头市广泰织造有限公司位于司神公路大布上路段的原厂进行搬迁。
  经现场检查,汕头市广泰织造有限公司位于司神公路大布上路段的厂区生产设备基本已经清空,仅剩7台经编机,正在拆除搬迁中。挂名“广泰织造”(即原汕头市潮南区明宣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位于司马浦镇下店路边的老厂)的厂区内有主要生产设备:润源提花经编机10台、卡尔迈耶经编机14台、无缝内衣织造机32台和原材料,没有染机,部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生产工艺为:原纱(长丝)→整经→织造,未发现涉水工序,现场没有生产。 


目前,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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