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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4751089288M/2020-0089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24
名称: 关于申请征用酒店应急补偿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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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征用酒店应急补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

  各征用酒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潮南区征用酒店应急补偿方案》已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工作会议同意,为切实做好征用酒店应急补偿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补偿标准

  按照征用酒店客房总数及入住情况分类给予补偿:

  (一)征用酒店客房的协商价格。根据酒店设施的配备情况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每间客房每日的补偿标准,作为征用客房的协商价格。

  (二)补偿办法。酒店使用期间,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超过总房间数50%的,按照实际使用酒店客房数给予补偿;已使用入住酒店客房数少于或等于总房间数50%的按照酒店客房总数50%给予补偿。酒店腾空期间,按征用客房总数的30%给予补偿。

  二、申报补偿所需材料

  申请补偿所需材料:包括酒店征用通知、停止酒店征用通知、征用酒店补偿资金申请表、征用酒店房间使用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银行帐户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送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潮南区征用酒店应急补偿方案》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征用酒店补偿方案.doc

        2、征用酒店房间使用情况表.xls

        3、征用酒店补偿资金申请表.xls


           汕头市潮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