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系统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党群系统设置组织(人事)委员,宣传、统战委员,武装部设置部长。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组织(人事)
镇组织(人事)是镇党政负责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发展新党员的具体工作。
(2)负责本辖区站、所、农村、村(居)委的党政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农村基层班子成员的考核、选拔、配备、调整、福利待遇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本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离退休和新吸收录用人员等有关具体工作。
(4)做好本辖区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根据上级部署,做好本辖区内的机构改革、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的改革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晋升技术职务、兑现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及做好引进人才、人才交流工作。
(8)负责做好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政策的落实。
(9)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有关的资料、统计工作。
(10)承办镇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统战
镇宣传、统战是主管本区域内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掌握分析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根据上级制定的宣传方针和口径,对本区域内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2)动员和组织各种力量,完成党在各个时期的宣传教育任务。
(3)负责制订本区域内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广播、电视、文化事业建设。
(4)策划和组织大型文化宣传活动,丰富当地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5)负责本区域内文化市场管理,组织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做好有关的统战工作。
(7)负责辖区内宗教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宣传、统战有关的资料统计工作。
(9)承办镇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
镇纪检(监察)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内法规,监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镇各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村(居)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2)负责检查处理镇党政各部门以及各村(居)党组织和镇所管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负责调查和处理镇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各村(居)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违纪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有关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4)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和有关维护党纪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和机关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对有损国家集体利益的规定,及时提出建议和修改。
(6)负责本辖区内纪检监察有关的资料、统计工作。
(7)承包镇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装部
镇武装部是镇党政负责管理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
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
(3)负责征集兵员工作,做好国防工事和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
(4)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
(5)战时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
(6)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抢险救灾等危难险重任务。
(7)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武装工作的资料、统计工作。
(8)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委员会
镇工会是镇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有关工会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做好工会工作,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订辖区内各工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各个工会组织开展工作。
(2)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劳动关系。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的要求和建议,并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组织、指导职工开展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科技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5)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培训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6)做好本辖区内工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7)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工会的资料、统计工作。
(8)承办镇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镇委员会
镇共青团是镇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做好共青团工作,贯彻执行镇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制订辖区内共青团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各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青年进行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领导少先队工作,向各级党政推荐青年优秀人才。
(3)组织青年开展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加强同外地共青团组织的联系,向党政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5)做好本辖区内共青团、青年工作的资料、统计工作。
(6)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妇女联合会
镇妇联是镇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好妇女工作;贯彻执行镇和上级有关妇联工作的工作部署,制订妇女儿童事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妇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心。动员妇女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巾帼建功”等各项有益的活动。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妇女儿童工作规划和条例,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当地组织部门做好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妇联工作的资料、统计工作。
(6)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系统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政府系统设置党政办公室(同时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农业办公室(加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加挂残联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侨联牌子)、规划建设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牌子)、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加挂体育办公室牌子)八个机构。
党政办公室(同时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镇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同时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二块牌子。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综合性的文书、资料、发展计划、统计、收发、保密、档案等工作。
(3)负责本镇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对口汇报,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当好领导参谋。
(6)做好各有关部门以及上下、左右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机关内部的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
(8)承担人大的日常工作。
(9)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办公室(加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产、水利、畜牧、农业技术、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制订好农口各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措施,指导农村财务财产经营管理、做好农村承包合同,发展农村经济等各项有关工作。
(3)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机、畜牧的技术指导,开展技术革新、引进,推广新技术。
(4)负责辖区内农口各业的信息、资料、统计、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搞好辖区内的水利设施,做好水库、堤围等水利安全管理,并做好三防工作。
(6)做好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开垦、整治农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发展多种经济作物,发展三高农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7)做好农口各站所的管理协调工作。
(8)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经济发展工作。
(2)负责本辖区的内外贸易、粮食、物价的管理工作,做好工商、税务、金融、邮电等部门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3)负责镇企业的经济发展规划、生产、销售、经营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有关经济发展的资料、统计工作。
(5)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围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六个方面的主要环节,制订本辖区的治安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调查、分析、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提供有关信息。
(3)负责本辖区内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内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资料、统计工作。
(6)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办公室(加挂残联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侨联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政、残联、侨务、侨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辖区内民政、残联、侨务、侨联工作的管理工作。
(2)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辖区内退伍义务兵的接受、安置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复退军人和失散老红军进行补助,做好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指导村(居)组织建设及村(居)民的自治活动。
(3)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残联和老龄工作。
(4)负责辖区内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工作,落实辖区内五保户的供养和敬老院的管理,做好困难户、灾情、伤亡、残疾人的情况调查并及时给予特困人员救济和补助。
(5)协助制订老区建设发展规划,扶持老区经济,管理、监督老区建设基金的使用。
(6)负责辖区内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物的审核、报批以及使用的监督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接待联络工作。
(8)帮助扶持归侨、侨眷企业和为服务企业的发展,做好归国难侨的扶贫、救济工作;帮助做好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回国定居安置工作,保护华侨、侨眷合法权益。
(9)负责本辖区内有关民政、侨务、残联、侨联的资料、统计工作。
(10)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办公室(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村镇公共事业的建设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核、监察、村镇规划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的管理,查处乱搭乱建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环境卫生的有关工作。
(4)协调镇、村(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的有关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划、建设、管理、图纸、资料、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6)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生育办公室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
(2)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3)做好人口计划生育的资料、统计、抽查、调查、分析、管理有关工作。
(4)指导、检查本辖区内村(居)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本辖区内村(居)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5)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办公室(加挂体育办公室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管理工作,制订发展教育、体育事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各中小学及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
(3)加强对师资的培训,提高教育质量,做好招生考试的监督工作。
(4)编制年度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及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5)依法管理体育市场,指导、协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
(6)负责本辖区内有关教育、体育的资料、统计工作。
(7)承办镇党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