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组织机构
(1)领导分工;
(2)机构职能;
2.规章文件
(1)公告、公示;
(2)其他文件;
3.政务动态;
(1)领导同志活动
4.财政预决算;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6.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具体信息目录在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zwgk.shantou.gov.cn/cn/)上公布。
(二)公开的方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当面受理点、便民资料等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
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申请时间的确认
1.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 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答复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潮南区成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151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0754-82231272
传真号码:0754-82238003
电子邮箱:ctzzfdzb@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潮南区成田镇人民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