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潮南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丰富载体、强化监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主动、及时、全面、权威发布财政工作信息,营造促进潮南财政事业发展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采集发布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区工作的信息及亮点,促进工作交流,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将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及时分解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任务,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系统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各阶段建设任务。
(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受理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申请渠道。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检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和工作规范,推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法规文件、规章制度、财政动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利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传统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案件。
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