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4﹞18号)有关要求,现在潮南区辖区(含在潮南区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遴选有意愿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养老机构。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告网发布《关于遴选有意愿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的公告》,截至公告期为止,收到1家申请单位,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遴选等环节。 现将潮南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养老机构选取情况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选取单位
现将汕头市潮南长恩医疗养老康复院选取为我区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的承接单位。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6日—9月30日
三、有关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潮南区民政局反映,联系人:吴映林,联系电话:87900519。
潮南区民政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