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已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7日
索引号: | 11440514338313717P/2023-0016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07 |
名称: |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
主题词: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已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医疗机构 | 地址 | 登记号 |
潮南区两英镇风华卫生站 | 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老爷宫面前埕 | PDY21531X44051411D6001 |
潮南区成田镇大寮卫生站 | 潮南区成田镇大寮村宫头桥边 | PDY21503744051411D6001 |
潮南区成田镇沙陂卫生站 | 潮南区成田镇沙陂村棕厝溪路 | PDY21510944051411D6001 |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7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0754-8779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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