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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  

1潮南区卫生健康局领导分工  

2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2、规章文件  

1公告、公示  

2其他文件  

3、政务动态  

1)领导同志活动  

2财政预决算  

3政府信息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  

4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1)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2)医务公开  

(二)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潮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了《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对申请获取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处理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汕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秘书股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东沟路段  

邮政编码:515144  

联系电话:8791444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潮南区卫生健康  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