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潮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从事过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及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的镇(街道)临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 正式聘用人员,与潮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2.正式聘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薪酬按每月3750元发放(含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会保险等费用)。
五、招聘程序
由汕头市潮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通过汕头市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15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粤盛广场5楼辉光公司)。
联系电话:0754—89961836。
3.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通过汕头市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搜索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附件《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并随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到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可打印)、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应聘者。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及格分为60分。笔试、面试低于60分者淘汰。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和政审
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总分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人选由潮南应急管理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将在汕头市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体检及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发现不适合聘用的考生列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对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报考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适合聘用的,不予以聘用,所空出的职位从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
1.凡是被聘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日常管理按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聘用考核、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南区应急管理局、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潮南区应急管理局
汕头市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