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南人社〔2021〕2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潮南区工作,符合建筑工程领域初级资格条件的技术人
员,均可申报。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评价条件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职称认定
各单位职称认定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对于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广东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连同申报人业绩成果证明(含辅助证明材料等)、社保凭证等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确认。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报送的评审用表必须电脑输入打印,评审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同时在网上填报。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要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按下列顺序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一)《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申报材料文件袋正面(文件袋需用加厚的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仅限1袋)。
(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须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并自动生成打印。生成的表格如不整齐或出现跨页等问题,需手工进行调整,以便美观。
(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A3竖表,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
(四)《证书、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聘任证书(证明)原件校验,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章,审核人签名),并把上述复印件贴于《证明、证书材料》中。
(五)《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经单位审核确认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人个人签章,所提供的复印件按分类合订成册。
(六)《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非公有制单位提供受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须提交不少于资格年限所规定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交复印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章,审核人签名。
(七)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1份(1500字以内,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审验章)。
(八)提交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附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尾页。
(九)《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
(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十一)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容包括:1、《()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2、《2021年XXX单位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文件采用Word/excel格式,用U盘录制,拷贝后退还。
(十二)材料受理后,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2022年4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评委会选“潮南区建筑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号的规定,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材料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31日(上午08:30-12:
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受理材料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潮南区住建局2楼人事秘书股。
联系电话:0754-87909609
联系人:江同志 15015726902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建议按单位报送纸质评审材料料,限每单位最多2人上门提交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XXX单位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
潮南区建筑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