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确保新建铁路汕尾至汕头铁路等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根据有关规定,拟对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保护区调整理由、调整方案及调整示意图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4日)。
意见建议可来人来函于2020年5月14日前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或发电子邮件至stcnghj@126.com;联系电话:0754-89606628,传真:0754-86906618;联系人:郭同志。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拟调整理由;
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拟调整方案;
附件3、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范围和功能区划示意图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调整理由
1)范围调整理由
根据2016年国家公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汕头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是珠三角和长三角之间运输大通道的重要节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陆续规划建设。省重点工程汕头至汕尾铁路经过唯一性论证,铁路将以桥梁方式穿越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需将该区域调整出自然保护区,以满足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因此,需对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以促进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发展。
(注:《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从事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在缓冲区,禁止从事除经批准的教学研究活动外的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在实验区,禁止从事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考观察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外的其他生产建设活动。”
《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况的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三)因国家或省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的建设项目。省重大工程包括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省重点项目,列入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项目。”)
2)功能区调整理由
自2005年成立自然保护区后,尚未进行功能区划,需要完善总体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区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和《广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办法》第五条,需对原有的功能区进行适当调整, 以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分区功能和实施有效管理,促进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
《广东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办法》第五条 “……严禁缩小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附件2 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涉两部分内容,一是范围调整,二是功能区划分。
1、范围调整
将受道路影响的区域调整出保护区,将自然环境优良的区域调整入保护区,具体情况如下:
1)拟调整出区域
拟调整出区域为拟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及其两侧各100m范围,面积21.58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23 %,并将其纳入外围保护带。
拟调整出区域四至边界为:
E116°36'53.69",N23°12'39.88";
E116°36'17.50",N23°12'31.62";
E116°36'16.90",N23°12'38.52";
E116°36'51.95",N23°12'46.32"。
2)拟调整入区域
拟调整入区域位于原保护区北部边界沿练江向东北约80m江面,总面积21.58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23 %。
拟调整入区域四至边界为:
E116°60′69.00″,N23°20′49.30″;
E116°60′67.01″,N23°20′02.71″;
E116°61′36.50″,N23°20′42.13″;
E116°60′53.03″,N23°20′05.19″。
表1 调整方案情况表
2功能区划分
功能分区在保护区矢量化的基础上划分,保护区批复面积为233hm2,矢量化面积为263.88hm2。各功能区划分如下:
1)核心区
分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和南部片区,总面积102.72 hm2,占38.93%。
(1)北部片区
为河堤向内延伸约10~300m区域。面积75.02 hm2,占核心区73.03%。
(2)中部片区
为S337以南约100 m、G15以北约100m区域。面积11.18 hm2,占核心区10.87%。
(3)南部片区
为G15以南约150m,海堤以北约100m区域。总面积16.52 hm2,占核心区16.10%。
2)缓冲区
分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和南部片区,总面积75.68 hm2,占28.68%。
(1)北部片区
为核心区边界向外扩展20~50m的水域,总面积40.30 hm2,占缓冲区53.25%。
(2)中部片区
为S337南向80m至保护区边界向北50m区域,总面积9.71 hm2,占缓冲区12.83%。
(3)南部片区
为核心区边界向外扩展20~50m的区域,总面积25.67 hm2,占缓冲区33.92 %。
3)实验区
除核心区和缓冲区外的其他区域,为实验区,总面积85.48 hm2,占32.39%。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
(1)北部片区
面积45.31hm2,占实验区53.00 %。
(2)南部片区
面积40.17 hm2,占实验区47.00%。
3调整前后变化情况
调整前,保护区面积为233.00 hm2。拟调整出区域面积21.58 hm2,拟调整入区域面积21.58 hm2。
经现场科考和矢量化计算,保护区面积为263.88hm2。其中核心区为102.72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8.93 %;缓冲区75.68 hm2,占28.68 %;实验区85.48 hm2,占32.39 %。
表2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后功能区对比表
备注:拟调整出区域面积21.58 hm2,拟调整入区域21.58 hm2,调整后的面积为矢量化面积。
表3 功能区统计表
附件3 汕头市潮南区练江口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范围和功能区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