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关于《潮南区创建“无证明城市”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潮南区“容缺后补”证明材料清单》的政策解读
  • 2023-02-03 16:2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将我区打造成“无证明城市”,区创建无证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潮南区创建“无证明城市”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潮南区容缺后补”证明材料清单〉的公告》。

二、清单框架

两份《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国办发〔202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梳理审核,2份清单涉及证明材料共107个。其中,第二批取消的证明材料共9个(涵盖6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属于代替取消证明材料;可“容缺后补”证明材料共98个(涵盖40个政务服务事项)。

三、主要特点

两份《清单》的出台公布,能够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精简公共服务证明事项,深化便利化改革,变群众跑腿为“数据共享”,最终实现办事“无证明”、群众“零跑腿”。同时,两份《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新增电子证照应用、可新增为告知承诺办理的证明材料,以及可“容缺后补”证明材料,各相关单位应及时报告区创建无证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提请调整公布。


潮南区创建无证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