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汕潮南府〔2024〕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区政府批准潮南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7项),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潮南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7项).xlsx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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