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我区2018年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潮南区2018年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2018年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安装及调试。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北斗卫星船载终端设备9台;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4000元,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6000元/艘,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非最终采购金额,最终采购金额以成交单价乘以实际装配的渔船数量按实结算,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功能与配置不得低于本要求。
(1)船位实时定位和发送功能
(2)短报文收发功能
(3)水下自动释放报警功能
(4)不间断供电连续工作
(5)船舶导航及区域报警功能
(6)电子海图功能
(7)航程和船位数据记录及储存功能
(8)多功能报警
包含至少3年北斗船载卫星终端运营服务费用,能够接入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能与现有岸基通讯基站相配合。
3.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3年,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采购方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五、特别说明: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谈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六、投递响应文件时须包含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则需要);
7.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在参加谈判前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9月16日下午3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海滨路潮南渔政大队。
九、谈判时间:2019年9月16日下午3时30分。
十、谈判地点: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海滨路潮南渔政大队。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
2.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广汕公路洋林路段洋汾林居委
3.采购人联系人:卢剑波
4.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681211
5.采购人传真:0754-86688881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