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1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我区的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为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每个10万元;支持家庭农场1个,每个5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实组织基础、提高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等方面。经各镇(街道)推荐申报,遴选我区1家农民合作社和1家家庭农场承担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分别为汕头市潮南区红潘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南区胪岗星辉生态种养农场(见附件)。计划安排农民合作社10万元,家庭农场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联系人反映。联系人:肖益广
联系电话:0754-87923909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二楼
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安排表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附表: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安排表